服刑人員怎樣可以撥打親情電話?
答:罪犯月考核無扣分及無行政、刑事處罰,并具有下列情形的,可以使用親情電話:(1)寬管級罪犯;(2)獲得嘉獎以上行政獎勵的普管級罪犯;(3)獲得表揚以上行政獎勵的考察級罪犯。罪犯在使用親情電話前受到扣分或行政、刑事處罰的,應取消當月的親情電話。
有下述特殊情況也可以使用親情電話:(1)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;(2)親人所在地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;(3)思想發生較大變化需要親人幫教的;(4)其它特殊情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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